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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产品“缺斤少两”,福建省消委会:涉嫌欺诈
日前,消费者王某向福建省消委会反应,其在某电子商务平台直播间购买了两罐宣传声称“每罐500克”的乌梅,收货后称重发现,一罐355.3克、一罐362.1克,缺斤少两近三成。同时消费者还发现,商品外标签上的散装称重只显示500,少了重量单位。消费者认为商家虚假宣传,遂要求商家退还货款,但商家不予理睬,于是向平台发送相关称重视频及照片,申请退还货款。据福建省消委会介绍,该案中,商家以“500”虚假标注诱
江西省消保委赴林恩茶业开展消费教育暨体验活动
5月12日,江西省消保委走进江西林恩茶业有限公司,开展消费教育暨体验活动。江西省消保委重点解读《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国家标准,明确包装层数、成本占比等要求,倡导企业使用环保材料简化包装。体验人员实地观摩茶叶的数字化生产车间、恒温中央仓、消费者体验中心、茶文化交流中心等。体验人员在参观后表示:“透明化生产流程提升了消费信心”。江西省消保委现场发放消法实施条例等宣传资料,针对网购退货、消费维权等条款
文成县消保委成功化解“五一”期间民宿退房消费纠纷案
【基本案情】游客韩先生一行计划“五一”期间至文成县某景区游玩,并提前通过线上平台预定了文成县某民宿4月30日至5月1日的两晚住宿(总费用454元),并于4月30日正常办理入住服务。后因其游玩计划变动,需要提前离店,要求退订第二晚的住宿费用(227元)。但其在与民宿商家自行沟通协商的过程中,双方未能就退订事宜达成一致,遂于5月1日上午向文成县消保委投诉,寻求协调解决。【处理过程及结果】文成县消保委接
乐清消保委在天元广场举行“消费维权站”授牌仪式
为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障法》,深化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机制建设,乐清市消保委、乐清市市场监管局通过政企联动构建便捷高效的消费纠纷化解渠道。5月8日下午,乐清市消保委、乐清市市监局虹桥所前往虹桥天元广场举行“消费维权站”授牌仪式。虹桥天元广场自2018年开业以来,现广场内集聚100余家商户,业态涵盖餐饮服务、日用品零售、奢侈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娱乐服务、服装销售等多个领域,日常消费投诉类型呈现多样化
消费新风,向“绿”而行,浙江省消保委致广大消费者:请抵制过度包装
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提出要推广绿色生活方式。大力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消费方式;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消费者是最庞大的群体。每个人每一次消费选择,能积小流成江海,从而影响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治理商品过度包装要形成全社会合力,需要消费者的参与支持。为此,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向广大消费者
湖南省消保委:一季度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42.97万元
8日,湖南省消保委发布一季度投诉情况分析报告。报告显示,湖南省各级消保委组织一季度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04万件,解决0.85万件,投诉解决率81.6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42.97万元。各级消保委受理的投诉举报主要分为商品类和服务类。从统计数据来看,在一季度,湖南省消保委组织受理商品类投诉6949件,占投诉总量的66.43%;服务类投诉为3272件,占投诉总量的31.28%;其他商品和服务类
浙江温州率全省之先创新“人大代表 消费维权”新模式
4月28日上午,首个人大代表联络站消费维权联络点揭牌仪式在浙江省温州市五马议事坊举行。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消保委主任梁超,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市消保委常务副主任王丹等领导,共同见证五马议事坊人大联络站消费维权联络点揭牌,标志着“人大代表消费维权”新模式在温州正式启航。仪式上,鹿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消保委主任胡向阳发表欢迎词,感谢市人大与市消保委对该项工作的精心指导。他表示,这是深入落实《人
天津市消协发布燃气壁挂炉突发爆燃事故应对指南
记者从天津市消费者协会获悉,燃气采暖热水炉是以燃气为原料的家用锅炉设备,可为家庭采暖系统或日常生活提供热水,通常也叫作采暖炉、壁挂炉。壁挂炉一旦发生爆燃火灾事故,很可能引发人身财产损失,如事故应对流程不严谨,往往会陷入维权困境。今年2月下旬,消费者张先生家中燃气壁挂炉突发火灾事故,经邻居帮忙切断水电气并扑灭余火,事故造成卫厨房厅卧等不同程度损坏。事故发生后,张先生联系到壁挂炉公司客服,工作人员上门
14岁女孩多次网购化妆品花费共计1.9万余元,未成年人网购纠纷这样解
今年4月,消费者孙女士向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称其14周岁的女儿在用手机上网课期间,瞒着自己通过网络平台添加了某化妆品销售人员联系方式,多次购买香水、口红、身体乳等产品,共计19000余元,并删除了支付记录。孙女士发现问题后联系化妆品公司要求退货退款,遭到拒绝。接到投诉后,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该化妆品公司了解情况,经核实,该未成年人在今年3月至4月期间,前后6次购买了
谨慎对待“退款公告”,警惕“二次”诈骗陷阱
【案情简介】3月中旬,消费者张女士向广州市消委会反应,其于2024年1月28日在“51家庭管家”平台(以下简称“五一管家”)签订了家庭服务合同,由于2024年10月28日五一管家突然爆雷,暂停服务,她的预付卡剩余4800元一直无法消费,按照五一管家指引的流程进行退费登记,但后续并无收到任何反馈消息。2024年11月19日,张女士突然收到一份落款位太平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太平公司”)发出的《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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