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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于对健康的关注,老年人对保健食品的需求旺盛。浙江省消保委近期发布的老年人短视频平台消费问卷调查结果显示,保健食品在受访者常购选项中排名首位。为帮助老年消费者理性选购保健食品,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浙江省健康产品化妆品行业协会联合提醒广大老年朋友:购买保健食品要“三认准 、三防范”。
一、认准标志标识。
合法的保健食品外包装上必须有市场监管总局(或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蓝帽子”标志及批准文号。这是辨别产品合法身份最直接、最权威的途径。保健食品产品注册备案信息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http://ypzsx.gsxt.gov.cn/specialfood/#/food)查询。

(图片来源:市说新语)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
二、认准保健功能。
根据最新版《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非营养素补充剂》,我国目前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有24种功能。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
三、认准正规渠道。
优先选择信誉良好的商场、超市、连锁药店或资质齐全的线上官方旗舰店。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电话推销、个人兜售等方式要保持警惕。购买时务必向商家索要发票或购物凭证,并妥善保管。
四、防范“虚假宣传”话术。
任何形式宣称“可代替药品治疗疾病”“根治”“立马见效”等的,都要提高警惕,不要轻信,以免被虚假宣传忽悠。

(来源:市说新语)
五、防范非法“私域直播”诱导。
对于通过线下门店、微信群或短视频引流,在网站、平台、小程序等开设直播间进行私域销售的,要警惕部分直播出现的夸大、不实宣传。

(来源:中国消费者协会官网)
六、防范“保健食品”当药品。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GB 16740),保健食品为声称并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温馨提醒: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患病还需及时就医,遵医嘱用药,切勿用保健食品替代药物而延误治疗,导致病情加重。
当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与经营者沟通协商,也可通过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投诉,或拨打12315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如遇涉嫌诈骗,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浙江省健康产品化妆品行业协会设有“浙江省健康产品化妆品行业消费维权服务站”,维权服务热线:0571-86070602,服务时间:每周二、周四14:0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