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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京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京山市消费者委员会联合成功化解了一起长达十三年的消费纠纷,为京山市绿林百合小区的七十名消费者追回开发商违规收取的“自来水、天然气初装费”15万元。
这起案件的圆满解决,不仅是消费者个人维权的胜利,更是京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委组织牢记为民服务初心、担当监管使命的生动实践,彰显了法治力量与行政效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定决心。
1.十三年维权路,群众的“揪心事”
时间回溯到十三年前,京山市绿林百合小区的消费者们在办理新房天然气开通手续时,通过开发商被要求缴纳了2250元的“燃气初装费”和900元的“自来水初装费”。消费者们经多方了解,认为该收费项目属于不合理收费,自此踏上了漫长的维权之路。他们多次与开发商交涉,并向不同部门反映情况,但都因“历史遗留问题”“企业强势”“政策界定模糊”等原因,问题始终像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迟迟未能解决。
“十三年了,几乎已经不抱希望了,但心里总有个疙瘩。这不仅仅是一笔钱的事,更是一个理!”易女士的话,道出了无数在维权路上步履维艰的消费者的心声。这件“揪心事”,成为了检验政府部门初心与使命的一块“试金石”。
2.初心照前路,监管者的“必答题”
京山市绿林百合小区的消费者们抱着最后一线希望,将情况反映至京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后,局面迎来了转机。京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有因为事隔多年、案情复杂而推诿,而是联合消委组织毅然接下了这道沉甸甸的“必答题”。
局领导高度重视,明确指出:“群众利益无小事。只要是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无论过去多久、无论涉及谁,我们都有责任一查到底、坚决纠治!”这充分体现了市场监管部门始终将人民放在最高位置的坚定立场。
办案人员迅速成立专案组,深入梳理相关法律法规,精准对标《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湖北省价格条例》《湖北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条文。他们调取了十几年前的历史档案、收费凭证,并与开发商进行了多轮艰苦的调查和问询。面对企业的种种托辞,执法人员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层层剖析,最终认定上述“初装费”属于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不合理收费,依法责令企业限期退还。
3.使命终达成,迟到的“公平正义”

在京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大的法律攻势和为民服务的真情感召下,涉事开发商最终承认了错误,将全额初装费如数退还到消费者手中。当拿到这笔迟到了十三年的退款时,京山市绿林百合小区的消费者们激动不已,专门将一面写有“为人民办实事,做群众贴心人”的锦旗送到了京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市市场监督管理所。
“真的太感谢你们了!是你们让我相信,只要坚持,公平和正义就一定会到来。”易女士的话,是对市场监管工作最高的褒奖。
案例启示:从解决“一件事”到办好“一类事”
这起案例的成功化解,其意义远不止于为消费者追回一笔费用,它更是一面镜子,映照出初心使命的价值所在:政府的权力来自人民,必须用于服务人民。
京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用实际行动证明,“践行初心使命”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体现在解决一件件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具体行动中;也映照出监管效能的权威彰显:它有力地警示所有市场主体,必须合法合规经营,任何企图利用信息不对称、市场优势地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更映照出维权信心的有力提振:此案极大地鼓舞了广大消费者的维权信心,向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信号——法律是消费者最坚强的后盾,有政府监管部门做主,维权之路不再孤单。
目前,京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以此案为突破口,举一反三,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公用事业领域收费专项检查,力求从源头上杜绝此类“历史遗留问题”再次发生,真正实现从解决“一件事”到办好“一类事”的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