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假牛肉”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落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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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假牛肉”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于4月20日宣判,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胜诉。这是我会提起的第八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安陆市人民检察院以提供证据材料方式支持起诉。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专家律师团成员、北京观稻(武汉)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何应伟代理该案。
据调查,2021年至2024年,被告人徐某从安陆市某肉铺店进购大量母猪肉,在明知购买的是母猪肉的情况下,仍将其当成牛肉在天门市、仙桃市等地销售给餐馆经营者,合计销售金额达116538元。被告以猪肉假冒牛肉销售,以假充真,具有一定欺诈性,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违反市场公平交易原则。
今年1月,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向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并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6年3月31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经审理,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徐某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向社会赔礼道歉,支付销售假冒牛肉价款116538元的三倍赔偿金349614元。
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选购肉类时注意查看检疫证明、肉质纹理等特征,保留好购物凭证。若遇到类似侵权行为,可先与商家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请及时拔打12315或12345热线、向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或直接向当地消委(消协)组织、有关行政部门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湖北省消委会聚焦假冒商品治理、个人信息保护等消费侵权,累计提起8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下一步,将拓展公益诉讼领域,聚焦预付卡跑路、新能源汽车安全、网络消费欺诈等消费问题;深化省、市、县三级联动,拓宽线索来源,加强研究探索,更好地履行公益诉讼职责,营造安心放心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