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召开民族法治宣传周专题学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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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全面落实自治区关于建设模范自治区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中心干部职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法治素养,5月28日,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召开民族法治宣传周专题学习会议,中心全体人员参加。
会上传达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工作方案》,原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学习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深入贯彻实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进一步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向心力》重要文章,全面把握立法精神、核心要义、制度规范与实施要求。

会议指出,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新时代民族工作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法律。该法律的颁布施行,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学习贯彻这部法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对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维护民族团结、服务地方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会议强调,全体干部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牢固树立“四个与共”共同体理念,坚定“五个认同”;要坚持学用贯通,把民族团结理念融入投诉受理、纠纷调解、宣传教育、消费引导等全流程,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要强化法治观念,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坚决反对和抵制一切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行;要以实际行动践行守望相助理念,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继续建设好模范自治区、推动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消费维权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