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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维多”荷莱蕊婴配粉检出禁用物质,被质疑系假洋品牌
来源:中国消费者网
2021-11-16 17:3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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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本期“中国消费者舆情报告”监测数据来看,最引人关注的当属婴儿配方奶粉检出禁用物质一事。之所以引起关注,是因为其有着诸如“进口、禁用物质、婴儿配粉”等敏感字眼。另外,事关婴儿口粮问题,自然牵动人心。

1月29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发布《关于5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通告》显示,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陈典飞婴儿用品商行销售的、标称北京世达环球科贸有限公司中国总代理的Industriële Diensten Heino B.V.艾迪哈有限公司生产的标称商标为“康维多”、样品名称为“荷莱蕊婴儿配方奶粉0~6月龄 1段”(规格:900克/罐,生产日期:2019-08-19,原产国:荷兰)的产品,经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香兰素含量为700.8μg/kg,乙基香兰素含量为793.1μ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北京世达环球科贸有限公司对检验方法提出异议。经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后,对异议不予认可。

据了解,2020年11月,广东省市场监管局首次发布了该批次荷莱蕊婴儿配方奶粉风险控制情况通报,不合格原因同样是检出香兰素及乙基香兰素成分。广东省市场监管局表示,该批次不合格样品是北京世达环球科贸有限公司通过海拍客App 网络平台销售至广州市番禺区益婴室儿童百货有限公司,继而销售至陈典飞婴儿用品商行的产品,番禺区市场监管局已对两家经营者立案调查。

随后,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对该涉事企业进行了核查,并于11月10日发布了相关通告。

通告显示,北京世达环球科贸有限公司代理的同批次0~6月龄荷莱蕊婴儿配方奶粉,经检验香兰素、乙基香兰素项目不符合规定,已销售5142罐,未售出的10176罐由执法人员查封于该公司库房内。同时,对已销售产品,企业发布召回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康维多(primavita)是荷兰著名乳品企业Triscom B.V.旗下知名婴幼儿奶粉品牌,在荷兰享有“优质婴幼儿基础阶段奶粉”的优秀口碑,一直位于荷兰地区销售最好的前6名婴幼儿奶粉之列,2004年获得“荷兰婴幼儿食品消费者信任品牌”荣誉证书。“primavita”翻译成中文是“优质生命”。2016年康维多入股荷兰百年奶粉企业艾迪哈有限公司,并成为第二大股东,康维多的战略是“专注于荷兰艾迪哈有限公司婴儿配方奶粉工厂”。

2005年,北京世达环球科贸有限公司在北京成立,并将康维多系列婴幼儿食品引入中国,负责康维多品牌运营、管理及产品销售。2019年成为首批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配方注册的境外奶粉品牌,荷莱蕊(牛羊两大系列6个配方)产品获得配方注册号。

按理说,号称“专注于荷兰艾迪哈有限公司婴儿配方奶粉工厂”的康维多,在产品的质量问题上应该能够得到更多保证。不过,此次“荷莱蕊婴儿配方奶粉0~6月龄 1段”检出香兰素及乙基香兰素成分,显然打脸康维多。

值得一提的是,随着乳粉行业品牌集中度越来越高,为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以及满足消费升级的需求,以高品质促进企业发展成为业态新潮流,婴儿配方奶粉的结构逐渐向“高端化”“差异化”转变,国内诸多奶粉企业还打出了“拒绝添加香精”的口号。让人疑惑的是,已进入中国市场15年的康维多,难道不了解中国市场的需求及变化?

  “康维多”官网宣称,荷兰康维多Primavita品牌包含6大产品系列:荷莱蕊TM婴幼儿配方牛奶粉、荷莱蕊TM婴幼儿配方羊奶粉、康维多佑儿无乳糖配方、康维多孕产妇奶粉、康维多儿童牛奶粉、康维多儿童羊奶粉,均为荷兰艾迪哈公司(Industrile Diensten Heino B.V.)生产,100%荷兰原装进口,从原料加工到封装成品均在荷兰当地完成,最终进口到中国国内,品质有保证。

不过,早在2014年,“澳洲生活帮手”微信公众号就在“43种假洋鬼子奶粉牌子名单”一文中披露:荷兰康维多在荷兰主流市场根本见不到影子。

此外,网友“奶粉速递”针对“康维多”荷莱蕊婴儿配方奶粉此前被检出香精一事也曾在个人微博发表评论表示,荷兰虽然有这个奶粉品牌,但并没有涉事奶粉系列。“也就是说是不是专供国内的也未可知。”

网友“奶粉圈”也在微博表示,“涉事奶粉康维多荷莱蕊,并没有发现荷兰有此奶粉在售,目前此奶粉的运营商通过了国内关于婴儿配方乳粉注册标准,很大可能是一款专供国内的假洋鬼子奶粉。”

科普:香兰素是啥?有何危害?

香兰素,别名香草粉、云尼拿粉、香草精、香荚兰素等,是一种常用食品添加剂,具有香荚兰豆香气及浓郁的奶香。乙基香兰素也是一种常用食品添加剂,其香气是香兰素的3~4倍。二者广泛运用于各种需要增加奶香气的调香食品中,尤其是乳制品、烘焙食品、饮料和食用油中。按照标准要求,使用香兰素不会对人体造成健康危害,但大量摄入香兰素会导致头晕、恶心等症状,严重时会造成肝、肾损伤。

根据国家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规定,凡使用范围涵盖0~6个月婴幼儿配方食品不得添加任何香兰素,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中可以使用,但最大使用量为5mg/100ml。

对于婴幼儿来说,既非配方奶粉必备成分,也没有任何营养价值的香精类添加剂,乳品企业为何要添加该类物质呢?

市场监管总局指出,1段婴幼儿配方乳粉检出上述两种不得使用香精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在切换不同月龄婴幼儿食品生产线时,清场不彻底导致;也可能是不法商贩为了达到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等目的,违法添加此类物质。

业内专家表示,尽管香精在规定计量内使用无安全风险,但由于母乳中不含香精,因此2、3段婴幼儿配方奶粉也没必要添加香精。企业之所以添加香精,主要是为提升奶粉的香甜气味,增加宝宝的味蕾依赖,但这样做的危害是不利于宝宝清淡口味的养成,容易增加宝宝日后出现偏食、挑食、厌食等味觉方面的依赖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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