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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官宣: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白名单”取消
来源:工信部网站
2019-6-27 9:5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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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的精神,工信部决定自2019年6月21日起废止《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第一、第二、第三、第四批符合规范条件企业目录也同时废止。

2015年3月24日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要求,引导和规范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健康发展,工信部制定了《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自2015年5月1日起,企业按照《规范条件》要求,通过“汽车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管理系统”进行在线申报。

《规范条件》明确,新能源汽车搭载的动力电池如果没有进入目录,也就是俗称的“白名单”,那么该新能源汽车就无法进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目录》,进而无法获得补贴。 因此,动力电池企业进入《规范条件》目录成为了新能源汽车获取补贴的前提条件。

2015年11月,工信部发布了首批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截至目前共发布四批,有57家企业入围其中。三星、LG、松下等日韩电池巨头始终没有进入这一目录。

2016年11月,工信部又发布了《汽车动力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7年)》(征求意见稿),从生产能力、安全要求、研发能力、回收利用等几个方面对《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其中对企业提出,锂离子动力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低于80亿瓦时,金属氢化物镍动力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低于1亿瓦时,超级电容器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低于1千万瓦时的要求。系统企业年产能力不低于80000套或40亿瓦时。生产多种类型的动力电池单体企业、系统企业,其年产能力需分别满足上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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