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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续费未通知,消委会协调获退款
原创
来源:中国消费者网
2026-10-14 14:5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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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黄先生在手机上浏览小说时,看到某网络平台推出的“一元试看5天”的广告,认为很划算,于是花费一元下单订购。第一天并无问题,但第二天登录后发现,需另行付费才可以继续阅读,考虑到要再掏钱,黄先生便放弃了。一星期后其收到短信,提示被网络平台扣费59.9元,再往前查,才发现前几天也被扣过一笔。黄先生认为对方未经自己同意擅自扣款,便要求网络平台马上返还,并保证以后不再扣费,沟通无果后,投诉至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

【调解过程及结果】

核查中,广东省消委会得知黄先生失聪且高龄,双方全程只能通过书写沟通。从其提供的交易记录看,两笔费用均为该网络平台北京公司收取。工作人员先是指引黄先生向北京相关部门投诉,然后又协助黄先生联系北京公司400客服反馈相关情况,经过查询,对方称黄先生分别购买过0.1元和1元试看5天的连续包月付费阅读服务,5天结束后会自动续费。目前该选项已关闭,但关于2笔费用是否能退,当天无法答复,按流程只能先上报公司后再定夺。工作人员安抚黄先生,告知其消委会会持续跟进此事。在随后的几天内,广东省消委会也多次与北京公司协调,最终对方同意退款。

【案例点评】

本案是一起在网络平台付费订阅,商家未按约定提供服务,且后续仍继续扣费而引发的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以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五日,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由消费者自主选择;在服务期间内,应当为消费者提供显著、简便的随时取消或者变更的选项,并不得收取不合理费用。”本案中,商家先是以低价吸引消费者下单订阅,但仅仅一天便无法阅读,在消费者放弃阅读后却发现仍被扣费。商家不仅未按约定提供服务,续费时也未按相关规定提前通知消费者,违背了诚实信用、公平交易的经营原则,因此消费者主张退费并无不妥。

(案例来源: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国消费者》杂志2026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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