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车时需拒签空白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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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消协近期有多名消费者进行投诉,反映购车时由于对汽车消费知识不了解,产生逐多消费纠纷问题。
据介绍,在消费者的投诉中主要包括订金、预付款变定金、高配车型变相加价变“高价车”、提车后迟迟不提供发票或合格证和骗消费者在空白合同上签字等四大类情况。其中,诱导消费者签订空白合同问题尤为严重。
沈阳市消协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少数不良经销商,蒙骗消费者在空白合同上签字后,在合同上添加不利于消费者的条款,在消费者不能履行购车合同或贷款手续办完后,消费者往往面对的是不平等的合同条款或贷款费用比先前承诺的价格要高很多。
为此,沈阳市消费者协会提醒购买汽车的市民注意防范汽车消费领域的陷阱,保护好自己的权益。特别对合同的空白项和备注条款要写清或标注“无”。如果发现汽车经销商的购车合同条款涉嫌“霸王”条款的,要理直气壮地提出,必要时可以向被投诉方所在地消协或律师咨询求助。
(编辑 刘淑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