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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阮小姐在某商场购买洗衣机时,在商场销售人员的推荐下买了一台样机。购买时阮小姐向销售人员确认,样机的售后是否和新机一样,得到了销售人员肯定的答复,于是阮小姐用新机八折的价格买回了这台样机。岂料买回家用了两次就坏了,于是阮小姐请求商家给予更换或者退货,但是商家表示因为该洗衣机是样机,不能退换货只能维修。在与商家、厂家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消费者阮小姐只好求助于瓯海消保委梧田分会,请求调解。
接到投诉后,瓯海消保委梧田分会调解人员第一时间组织双方进行了面对面调解,在工作人员的多方沟通和调解下,商家最终同意为消费者更换了一台洗衣机,消费者阮小姐对此表示非常满意,并送来了锦旗表示感谢。
据了解,卖场展示的样机部分是通电让消费者感受产品性能的,还有部分只是用来展示外形供消费者对比挑选的。一般情况下,样机较正式销售的产品会稍微提前一段时间到达经销商处,然后在柜台上面展出1-3个月时间,再撤下架折旧出售处理。因此,样机的售价会比新机要便宜不少。而不少家电样机还有“潜规则”,那就是样机只享受售后维修,不享受“包退”和“包换”,这已成为样机销售的一大“惯例”。
消保委提醒消费者,按照国家“三包”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按购销合同办理,样机作为商品同样享受三包服务。因此,消费者在购买样机时除了观察样机外观是否有损耗、对家电性能进行再测试之外,还要了解样机的生产时间、展示时间、试用时间,以及样机的使用和损耗程度,安全使用年限等信息,了解发票是否齐全、能否享受同样的售后服务等,再决定是否购买。
(编辑 刘淑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