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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9月20日,党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中国消费者协会也随之出台《履行消协职责 助力促进消费》,要求各级消协组织积极履行法定职能,不断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努力营造让消费者愿消费、能消费、敢消费的放心消费环境。
为了更好地发挥消费者协会在促进消费提质升级中的积极作用,太原市工商局、太原市消费者协会决定从即日起,在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的决策部署的基础上,大力开展“‘能消费·愿消费·敢消费’大家谈”活动。市工商局、市消协将组织专家、行政机关、各行各业经营者和消费者代表分期(每周一期)畅谈或承诺:在创建“诚信太原放心消费”活动中,就促进消费、提高生活品质方面,如何完善服务、诚信经营,做好本职工作,做消费者的质量保护者和市场消费的引领者;如何顺应居民消费提质转型升级新趋势,全面营造良好消费环境,不断提升居民消费能力,引导形成合理消费预期,切实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不断满足消费者日益个性化、差异化、时尚化和智能化的需求。2019年3·15前夕,太原市工商、市消协将组织这些代表进行集中座谈,总结活动开展成果。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多次提及消费,这让基层消费维权工作者倍受鼓舞,同时也感到肩上的责任更加沉甸。面对当前复杂的消费环境和基层消费维权存在的投诉量大与工作力量薄弱的矛盾、维权者期望高与效果差的矛盾及付出多回报少的矛盾,作为基层消费维权工作者,需要与时俱进,创新性的开展好本职工作,做消费者的娘家人、做维权工作的先行者和排头兵。
一、消费领域、层级变化讲方法
消费者对消费质量、消费环境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老矛盾交织,给消费维权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因此,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既要继承传统经验,又要有创新意识,跟上消费环境发展的复杂变化,不仅要掌握投诉处理的技巧,还要研究新时代下的消费维权方法,通过对疑难投诉、重点投诉的分析和研究,为消费者提出的新需求提供服务。
二、消费维权理念变化多调查
以前,消费者注重经济利益,挽回经济损失是目的,现在消费者的维权需求是多方面的,包括精神损失、名誉损失等,这对消费维权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尤其是一些新兴消费方式带来的挑战,如:二手车买卖网、共享单车、手机软件、老年消费等问题,需要我们了解行规、深研法律,利用约谈、诉讼、媒体等手段,推动这些难点问题的解决。
三、消费维权渠道便捷求高效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满足消费者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对缓解社会矛盾、创建文明城市、促进健康消费,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这就需要为消费者提供便捷、畅通的投诉渠道,建立完善的投诉机制,做到有诉必接、有诉必果。
基层消费维权工作任重而道远,需要我们拿出爬坡过坎的勇气,依靠政府、职能部门、媒体等机构共同参与进来,发挥各自的优势和作用,共同解决消费纠纷和难题,为消费者营造便利、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敢消费、能消费,愿意消费。(太原市小店区消费者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