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某某环保家装公司家装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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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者李某于2018年3月11日与昆山市某某环保家装公司签订了家庭装修合同,装修工程于2018年9月完工,双方在竣工验收结算时发生了纠纷。
投诉者认为,由于设计师设计的小房间隔开工程,完工后影响到了冰箱的正常使用,觉得设计不合理,要求退还小房间建设费用6000元;在装修过程中有一项增项款不合理、乱收费,要求退还不合理收费1300元;装修清洁完后,卫生间的地板瓷砖污渍未清洁且无法清洁干净,认为是施工时污染的,要求退还保洁费1000元。三项合计8300元,要求经营者承担。
被投诉方某某环保家装公司认为投诉者李某故意拖欠装修尾款5680元,且不认同李某提出的问题,要求李某付清尾款后才履行相关义务。
双方于2018年12月17日应邀在昆山消保委城北分会进行面对面调解,经过调解员的努力沟通和双方的协商,家装公司承认设计有不合理地方,最终双方达成圆满和解,退还消费者8300元,并且签订调解协议书。
消保委在此提醒消费者,在家庭装修时,装修过程中如有变更原设计、或变更原材料,双方一定要签订补充合同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