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县消费者协会解决一起安装灶台板质量问题的消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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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消费者勾某某来到道真自治县消费者协会投诉:6月12日与道真某大理石加工店联系,以280元/米的价格订做8米“黑金沙”大理石灶台板,并由经营者上门量尺寸制作。6月18日经营者安装完后,我以微信方式将货款全部支付给经营者。时隔两天打扫卫生时发现一块1.2米长的灶台板有断裂痕迹,让人很不满意,立即在电话上找经营者协商解决并发生消费纠纷,处于无奈,要求主持公道。
经消协工作人员组织双方进行座谈、了解,经营者承认自己安装时,在切割中不小心断裂,并以“安装好后不影响使用”为由拒绝满足消费者的请求。针对经营者的无理狡辩,工作人员结合《消法》及有关维权知识,对经营者进行耐心的宣传说服教育。最终由经营者赔偿消费者勾某某1200元的损失,当场以微信方式兑现。
谁说“断裂的大理石安装好后不影响使用”就不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张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