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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真县消协致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消费环境和和谐的营商环境
来源:中国消费者网
2019-10-12 10:4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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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0日上午,道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道真自治县消费者协会门口出现了一幕令人感动的场面,道真美美地业主委员会代表将一面绣着“用心服务、公平卫士”的锦旗送到县消费者协会,对工作人员所提供的优质服务表达诚挚的谢意。

道真自治县玉溪镇城新兴社区美美地小区业主从2015年以来相继与贵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出卖人承诺于2018年12月30日前取得该商品房所有权初始登记,并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的有关文书。甲方已违约交付,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代表178户业主向道真自治县消费者协会投诉贵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中存在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

9月25日美美地小区业主委员会代表前来投诉,道真自治县消费者协会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及时向道真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汇报,党委十分重视,要求工作人员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主动服务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在大庆之前把178户业主诉求处理好,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同年的庆典献礼。

消协工作人员经多方调查了解,房开商在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时,要求购房消费者必须签一个由公司制作的“房屋产权证交付确认书”,确认书第2条“本协议书签订后,视为甲方已经完成了甲、乙双方《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房屋产权证的义务,乙方已经交清了办理产权证所需的一切费用,甲、乙双方针对办理房产证一事,互相不负任何债务”;第3条“因道真县住建局欠甲方购房款,甲方本可以留置乙方的房产证,贷房款支付完毕后发放,但经过与住建局以及乙方友好沟通,甲方同意向乙方发放房屋产权证,但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承担办理房屋产权证的违约责任”等的免责确认书后,方能领取。县消费者协会确认消费者投诉情况属实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经与该公司原法人多次电话沟通,于9月30日将178户业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无条件的进行了发放。

消费者说:“非常感谢,我们盼望了很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终于拿到手上了,我们安心了,在此代表全家人感谢县消费者协会” 。

看似一面小小的锦旗,折射出持续优化推动营商环境的不懈努力,这是县消费者协会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的领导下,精准服务理念的生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真实写照。

座谈会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吴旭说:近年来,道真自治县消费者协会先后多次收到消费者赠送的感谢锦旗。这不仅是对县消协工作的认可和肯定,而是对我们工作的鞭策和鼓励,下一步消协工作人员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风清气正的消费环境和和谐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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