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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消委会对20款护眼灯产品进行检测,有4批次样品不合格
来源:南宁晚报
2020-2-24 16: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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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上护眼灯琳琅满目,市民购买时要查看哪些方面,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哪些事项?昨日,广西消委会公布2019年护眼灯比较试验结果公告,对20批次护眼灯进行检测,指导消费者科学购买护眼灯产品。

2019年,广西消委会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从市场、网络等平台,随机购买20款不同品牌的护眼灯进行检测,产品单价从49.90元到884.07元不等,涉及金莱特、状元星、眼宝康、小二郎、荣耀亲选、大头人、PHIL-IPS、Panasonic、欧普照明、好视力等20个品牌。

随后,广西消委会委托专业机构,对购买的产品进行了比较试验。重点针对标志、蓝光危害、频闪、辐射电磁骚扰(9kHz-30MHz)、辐射电磁骚扰(30MHz-300MHz)5个项目进行检测。

经检测,所购买的20款护眼灯产品中,有4批次样品辐射电磁骚扰(30MHz-300MHz)指标不符合GB/T17743-2017《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的要求,涉及“cep”可移式通用灯具(LED台灯)、“状元星”护眼台灯、“佑视”LED环形护眼灯、“眼宝康”智能语音护眼灯等品牌(标称)商品。

此外,除2批次样品的蓝光危害风险组别为RG1(I类低危险),其余批次样品蓝光危害风险组别均为RG0(无危害)。据研究表明,眼睛所受到的“蓝光危害”是一种不易察觉的慢性过程,高能蓝光能够穿透视网膜持续对眼球末端黄斑区造成伤害,导致眼部光感细胞病变。国际电工技术委员会(IEC)制定的IEC62471对光源产品蓝光危害进行了安全级别分类。

广西消委会表示,从试验结果显示,护眼灯不一定护眼,消费者在选购时应谨慎购买。广西消委会提示,挑选护眼灯产品时,要查看产品包装是否完整,标识是否工整齐全,说明书是否规范详细。好的护眼灯产品罩盖光滑、透光均匀性强,电线材质好、粗细适中、布置工整、标识齐全详细。

消费者在选购护眼灯时,最好选择“不可察觉”等级或无频闪、标注无危害级别(蓝光危害安全级别分类:RG0类)的产品,字样显示:无危险类或RG0类,且在房间使用护眼灯时,最好其他灯也一起打开。

名词解释

辐射骚扰主要是指能量以电磁波的形式由源发射到空间,或能量以电磁波形式在空间传播的现象。辐射骚扰超标的产品可能引起周围装置、设备或系统性能降低,干扰信息技术设备或其他电子产品的正常工作,并对人体造成一定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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