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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份宿州市监局受理投诉举报咨询4783件,挽回经济损失152万余元
来源:拂晓报
2021-12-17 15:5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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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记者从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今年11月份,市12315指挥中心、市消保委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4783件(投诉868件、举报335件、咨询3580件),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2.12万元。在受理的投诉中,商品类消费投诉641件,占本月投诉总量的73.85%,服务类消费投诉227件,占本月投诉总量的26.15%。

在商品类消费投诉中,一般食品、服装鞋帽和家居用品类较多。本月一般食品类投诉275件,主要问题有:食物中含有异物、食品过期变质不新鲜、缺斤少两、标价与实付不符、广告宣传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使用极限用语等问题;服装、鞋帽类投诉59件,有消费者反映,在商店购买的衣服掉色、起球、出绒量大、无相关标识,通过网络购买的商品到货后发现与网页图片不符等;家居用品类投诉54件,主要涉及的问题有:清洁用品不具备产品说明的效果,商品尺寸与约定不符、商家拖延送货时间等。

受理的服务类投诉中,涉及餐饮和住宿服务、美容、美发、洗浴等,主要为预付卡纠纷,有消费者投诉称,经营者变更经营信息、搬迁、停业等不提前告知消费者,擅自变更预付费卡合同条款,拒不履行办卡时的承诺,提高消费价格等,给消费者造成不便或损失。还有消费者反映,宾馆住宿环境差、预定的房间无法入住不予退款、宾馆物品不明损坏要求消费者付费等。

受理举报案件335件,主要集中在虚假宣传、物业公司收取商铺转供电费用高、无明细,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产品包装的标签标识违法行为等问题。

宿州市市监局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服务时,一定要选择正规商家的正规产品,并保管好相关凭证,一旦发生纠纷可作为有力证据。特别是在购买车辆、房产等价格较高的商品时,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对销售方口头承诺应要求对方以书面形式注明在合同里。如果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拨打12315热线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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