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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消保中心开展“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点评活动
来源:中国网
2022-9-16 15:3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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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落实“共促消费公平”消费维权年主题,维护消费公平正义,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针对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传统消费领域和新型消费领域各类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并存、严重侵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现象,西安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联合中国网丝路中国频道开展了“‘您消费 我维权’——西安市消费领域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点评活动”。

7月21日,西安市消保中心组织召开了“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点评工作部署专题会,会上安排部署了“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点评”工作,对典型不公平格式条款分类进行了说明,要求各单位和律师、媒体记者、专家们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要多留意,主动发现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积极向西安市消保中心报送。

“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点评工作部署专题会

据了解,今年7月起至8月20日,本次活动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共面向社会征集到有效线索100多条,涉及汽车销售、房屋租赁、装修装饰、健身会所、摄影服务、培训服务、中介服务等多个消费领域。

9月14日,来自西安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陕西睿言律师事务所、陕西省西安市汉唐公证处的专家和律师共同对20条具有典型意义的线索进行法律研讨及点评。

西安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副主任畅雄杰主持会议

在点评研讨过程中发现,在汽车销售、装修装饰、房屋租赁、健身会所等消费领域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主要包含有“质保期内的车辆,必须在4S店或者甲方指定的修理厂进行维护保养,否则甲方有权不提供质保服务”“预约定金概不退还”“甲乙双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一方,应当额外支付项目总金额的100%作为违约补偿”“俱乐部有权对相关内容进行修改,且修改后的条款自通知会员或在俱乐部显著位置公示后,即对全体会员产生约束力”等。

专家和律师对具有典型意义的线索进行法律研讨及点评

专家们一致认为,有些格式条款作出了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侵害了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专家和律师对具有典型意义的线索进行法律研讨及点评

此次活动通过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营造公正、科学、公开的信用评价体系,凝聚社会共识,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共治力量,推进消费维权机制健全完善,从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下一步,西安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也将督促经营者重视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正当利益,剔除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内容,对消费领域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典型性、普遍性问题做好妥善处置,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助力营造公平有序、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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