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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消保委推出“霸王条款”典型案例及避坑指南 买车遭遇定金不退、无车不赔可以这样做
来源:江西手机报
2022-11-10 15:3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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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省消保委就公布“霸王条款”的典型案例,其中就包括大家吐槽颇多的汽车行业,消费者可以看看如何“避坑”。

典型案例:

2022年3月份,消费者辜先生来到南昌市西湖区某4S店订购车辆。在确定了车型、价格及车辆交付时间后,辜先生与4S店双方签订了车辆订购协议并当场交付了2万元车辆定金,协议约定4S店2022年4月5日前交付车辆。

2022年4月5日,辜先生前往4S店提车,但4S店以疫情原因导致车辆不能按时到店为由,未能按照约定交付车辆。随后,辜先生提出要求双倍退还定金,但遭到4S店拒绝,同时原本交纳的2万定金4S店也不同意退还,经过多次沟通无果,2022年5月18日,辜先生前往江西省消保委进行投诉。

霸王条款:

江西省消保委接到该投诉后,立即开展相关调查核实工作。省消保委工作人员通过消费者提供的相关证据,发现车辆订购协议中以下两条条款存在不公平格式条款问题:1、消费者(乙方)在经销商(甲方)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未能前来签署正式销售合同的,甲方可没收定金,并将乙方订购的车辆另行销售,若定金没收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2、若因为特殊原因车辆未能预期到店,车辆预期到店时间往后相应顺延15日,顺延期满车辆仍未到店,双方可取消本次订购,甲方退还定金,互不追究其他责任。

最终处理:

省消保委工作人员掌握情况后对4S店销售负责人进行约谈。最后,消费者和4S店在省消保委的调解下达成一致意见,4S店向消费者赔偿1万元现金代金券。

消费提示:

民法典第六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4S店利用其居于优势地位,制定违约责任条款明显不对等的合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构成显失公平。

江西省消保委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签购车合同时要看清楚每一个条款,谨慎签署合同,如果遇到不公平合约时,可收集好相关证据,再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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