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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健,昆明市人民政府张彦副市长及云南省、昆明市消协相关人员一行赴中消协汇报消费维权工作。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彭新民、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栗元广出席,中消协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听取汇报后,栗元广副秘书长对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工作的相关要求和测评要点进行了解释说明,对云南省存在的问题困难进行了分析,并提出意见建议。彭新民副会长兼秘书长对云南消协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云南省近年来在全国消费者满意度测评中不断进步的成绩表示了祝贺,对做好基层消协工作、推进消协组织现代化建设提出了相关要求。汇报会上,云南省消费者协会围绕消协组织建设、依法履职、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作工作汇报。
彭新民指出,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要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深入开展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推进消协组织现代化建设。
一是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消费,与当地政府、外事部门多沟通,做好跨境消费保护工作。
二是云南地理环境特殊,要高度重视消费维权工作,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和消协组织建设上做好示范引领作用。
三是要用好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工作成果。
四是消协组织要服务好市场监管局的中心工作,服务好社会经济发展这个大局,履行好《消法》职责,化解好消费纠纷矛盾,推动高质量发展。消协的力量在于消费者,要把社会监督作为主要手段,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我们的宗旨。
五是要把工作做到消费者心坎上,关键时刻发出消协声音,消费者需要什么我们就做什么,消费者感到哪个方面困惑,就解决什么,做到消费者满意。
六是构建社会共治工作格局,发挥好理事会作用框架,联合多部门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形成社会共治格局。(文/云南省消费者协会解兴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