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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双11”电商促销活动日益火爆。每年关于“双11”的话题热度不断,其中就包括消费者关注度极高的“预售机制”。
近三年,在“6·18”“双11”等网购热门时间节点,有不少消费者表示,商家声称在预售期间可以获得价格优惠和额外赠品,但实际上更像一种“营销套路”,尤其是超过一个月的“超长预售”,给人一种“花钱买罪受的感觉”。
随意变更发货日期、个别商家编造理由单方面撤单等行为让消费者苦恼不已。比如,由于预售数据不佳,商家以“设置错误价格”“生产原料缺货”等理由让消费者申请退款,企图让消费者承担试错成本。更有甚者,商家为规避退货成本,“预售100件,只生产70件”,并设置超长预售期,把前一批消费者的退货转发给下一批消费者……
对此,宁波市消保委表示,对于商家而言,预售可以降低库存及资金周转的风险,也可以提前知晓商品的销量和反馈,为下一步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但通过消费者反馈能看到,预售机制也有其缺陷,因为预售时间过长可能导致消费者失去耐心,或商品质量与付出的“等待成本”不符,对商家产生负面情绪,长此以往可能导致商品的销量不增反减。
“双11”之际,宁波市消保委发布提醒:
1、商家使用商品预售机制时也应确保商品品质和服务质量,绝不能凌驾于消费者权益之上,只有诚信经营才是发展的长久之道。
2、消费者在面对预售时应保持冷静,理性消费:在付定金时仔细阅读相关须知,注意保存商家宣传承诺,尤其是商品详情、预售折扣赠品、直播画面等易于更新迭代的信息。购物时,尽量选择经营资质全、信誉等级高、经营规模较大的正规网络交易平台和网店。
3、网购前,对商品多查、多看、多对比,从成交记录、评价详情等多方面对商品质量、卖家信誉进行评估,切勿被大力度促销迷惑而造成过度消费。
4、如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可利用留存的相关凭证及时联系网络交易平台解决。如纠纷依然不能解决,可以向平台所在地或网店经营者所在地的监管部门、消保委投诉,也可以向仲裁机构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