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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消费者协会围绕中国消费者协会“激发消费活力”年主题,多措并举,提振消费信心。3月11日,召开3•15活动动员会。在鹤岗市市场监管局的统筹安排下,鹤岗市消协按照工作方案部署筹备开展“全民3•15”系列宣传活动。活动以3•15当日集中活动、建立维权服务站、开展诚信单位评选等方式进行。
一、“3•15”当日集中活动
(一)开展“全民3•15”广场宣传活动
3月15日,鹤岗市消协将联合市司法局、公安局反诈中心、石油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烟草公司和四家银行、一家保险公司在时代广场正门共同开展宣传“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开幕式邀请市场局领导讲话,合办单位共同发放宣传单,接受消费者咨询。
联合市内12家单位提前录制以“激发消费活力我服务”为主题的宣传视频,于3月15日在全市多家LED大屏上循环播放。

(二)开展“3•15”文艺演出
3月15日上午9:30至10:30,在时代广场一楼展厅举办“鹤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3•15’提升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活力文艺演出”。演出内容以规避消费风险相声、积极向上歌舞、乐器演奏等形式开展。
(三)个体私营企业代表共庆“3•15”活动
3月15日当天,鹤岗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会员代表在各自企业门前悬挂“激发消费活力,提升消费信心!诚信经营,无忧消费,共庆‘3·15’!”横幅,向广大消费者放心消费做出承诺,展现企业竭诚为鹤岗市激发消费活力服务的决心。
(四)出租车LED广告屏宣传活动
依托出租车LED广告屏滚动播放“激发消费活力,提升消费信心!”,向全市人民宣传“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和“激发消费活力”年主题。
(五)新媒体宣传活动
通过电视台和鹤岗市市场监管局公众号、企业抖音账号向全市人民发布“3•15”活动主题,同时发布3•15规辟风险消费警示。
二、开展“诚信单位”评选工作

3月12日,在全市范围内评选30家“诚信单位”。评选条件包括企业口碑好,零投诉,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无征信问题,无偷、漏税问题,无用工问题等。评选程序为各分局推荐、企业填报申请、消保中心实地走访、向相关部门核实信息后确定入围企业,然后通过线上投票形式选出前30家企业,进行线上线下公示,公示期满,无任何问题的企业最终确定为“诚信单位”,鹤岗市消协向“诚信单位”企业代表授牌。
三、建立维权服务站

3月12日,鹤岗市消协从市内经营规模较大、信誉及口碑较好、两年零投诉的企业中筛选出20家企业,作为鹤岗市消协消费维权服务站,授予“诚信维权服务站”牌匾。维权服务站的建立,将第一时间把涉及本企业的投诉事件解决在企业内部,同时帮助和引导其它同行业企业解决投诉案件,让专业人员解决问题,让消费者减少负面情绪少走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