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消费者协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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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铁岭市消费者协会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宣传贯彻座谈会,铁岭市法院、市文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等11家消协理事单位以及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企业参加,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实施条例》十大亮点工作进行了解读并向参会单位发放了宣传材料。

各参会单位发表了意见,明确了今后的工作方向,市消费者协会与市法院推进诉调对接,营商局进一步明确消费投诉举报相关工作,电信公司针对《实施条例》中新增的续费、搭售、赠送礼品等相关条款在集团内部重点学习,全方位解决客户诉求。市消费者协会协同铁岭市市场监管局及消协理事单位,在全市各行各业以多种多样的形式面向社会广泛宣传《实施条例》,推动各部门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职责,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多部门协作,有效形成保护消费者权益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