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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不合格化肥被四川省消委会发起公益诉讼 21名受害农户拿到“退一赔三”万元赔偿
来源:封面新闻网
2024-7-23 14:4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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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清某1320元,朱某明1080元,董某林720元,李某480元,张某发120元……”近日,四川省消委会、巴中市人民检察院在巴中市、恩阳区二级消委会协助下,就办理的孙某文、刘某春生产销售不合格化肥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集中返还退赔款在恩阳区元窝社区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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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退赔款发放仪式(图由四川省消委会提供)

为农民消费者撑腰 四川省消委会发起公益诉讼

2023年2月,巴中市恩阳区市场监管局对孙某文、刘某春合伙经营的佳瑞配方肥厂进行现场抽检,发现产品不合格,及时将涉罪线索,移送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侦查终结。

四川省消委会通过履行诉前调查,认为被告面向众多不特定农民消费者生产、销售不合格化肥,直接侵犯了农民消费者合法权益,严重影响粮食安全,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可以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遂于今年1月底去函巴中市检察院,决定就本案提起公益诉讼,同时申请巴中市检察院支持起诉。诉请孙、刘二人在省级新闻媒体上赔礼道歉、退还违法所得货款、连带承担销售价款三倍的惩罚性赔偿金以及合理的律师代理费用等民事责任。

2024年3月11日,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开庭调解,在合议庭主持下,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向四川省消委会指定的公益账户退缴违法所得73142.5元,惩罚性赔偿219427.5元。

受害农户得到“退一赔三” 赔偿

为解决退赔金兑付时的具体问题,四川省消委会联合巴中市检察院、巴中市消委会研究制定了《赔偿金管理使用方案》,形成会议纪要,5月7日在“四川消委”微信公众号、巴中市检察院官方网站联合发布公告,征集涉案12批次不合格化肥的受害农户消费者信息。

记者了解到,本次首批退赔款发放仪式共向已审查确定的元窝社区21名受害农户退还9900元,剩余6万余元首期赔偿款将由四川省消委会委托巴中市消委会、市检察院陆续送到消费者手中。

鉴于二被告生产销售肥料时间较长,购买二被告生产销售化肥的农民消费者数量众多,惩罚性赔偿金将按资金到位情况,后续会依次用于购买化肥,种子等农资实物形式,在春耕时节,无偿赠送给受侵害集中区域,尤其是受侵害集中区域内的农村贫困消费者等公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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