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监局公布目录,这两型号电动车因违规被禁止销售和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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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记者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根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编制管理规程》,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编制删除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并向社会公布。目录之内的车型不得在本市销售和登记上牌。
记者发现,此次公布的删除产品目录共有来自江苏绿能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台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26家公司的50种型号的电动自行车。其中,江苏小牛电动科技有限公司的TDR85Z电动自行车和九号科技有限公司的TDP006Z电动自行车涉及的删除原因是“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天津新日机电有限公司的TDT6030Z电动车涉及的删除原因是“3C证书暂停”,其他47种型号的电动自行车涉及的删除原因均为“企业主动申请”。

据了解,《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本市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实行产品目录制度。产品目录应当载明生产企业、品牌、型号、定型技术参数等项目,及时更新并向社会公布。
针对电动自行车销售者在销售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上述管理条例在第八条中也作出了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的销售者应当将产品目录和登记上牌的法律法规规定等在销售场所显著位置公示。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应当和产品目录相符合;不符合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要求销售者退货或者更换。同时,上述管理条例第九条明确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发现平台内销售的非机动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