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消保委联合电商协会开展消费者权益及限制过度包装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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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电子商务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引导电商行业诚信守法经营,4月25日,海宁市消保委联合海宁市电子商务协会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及商品限制过度包装培训活动。
培训中,消保委改变原有的思维模式,通过换位思考的角度,让参加培训的经营者,以消费者的视角来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场所安全保障经营者责任大于消费者、侵害人格尊严可以获得经济赔偿、货比三家应在下定前口头保价承诺不可靠、线上充值话费陷误区多地消协联动得解决、养生馆虚称可治病调处并举成功维”等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形式进行讲解。针对手机与鞋类商品的三包规定、干洗与黄金珠宝质量纠纷处理办法进行解读。
根据《商品过度包装治理体系建设》,向参加培训会的经营者宣传《限制食品和化妆品过度包装》GB 23350-2021规定的要求。
最后,针对预付式消费现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5.5.1施行)有关条款进行宣传。
通过本次培训,让电商经营者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在经营过程中遵法守法,加强自律意识,减少纠纷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