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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灵山:维修平板电脑损坏屏幕 消费者获赔千元
来源:中国消费者网
2025-5-9 10: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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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钦州市灵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太平市场监督管理所成功调解一起因维修IPAD平板电脑引发的消费纠纷案。维修店因损坏了平板电脑屏幕,向消费者赔偿了1000元人民币。

4月5日,消费者梁先生因自己的IPAD2022pro平板电脑充电发生故障,经朋友介绍到太平镇某数码店维修,4月13日,维修店通知梁先生前去领取维修好的平板电脑。结果,梁先生发现,充电故障虽然解决了,但原本完好的屏幕出现了破裂,梁先生认为这是维修店在维修过程中损坏了屏幕,应对此负责。维修店对此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梁先生遂向钦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投诉,请求相关部门协调处理。

接到投诉后,灵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太平市场监督管理所对该纠纷进行调查核实并组织双方调解。维修店老板利某承认,由于其不会维修平板电脑,在未征得梁先生同意的情况下,将平板电脑拿到另一个维修店维修,维修过程中造成了屏幕的损坏。利某认为平板电脑屏幕不是其损坏的,所以不应承担屏幕维修费用。

太平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对此指出,根据《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六条第七项的规定,其作为提供维修服务经营者,在提供维修服务过程中导致消费者的产品发生损坏的,有义务当承担损坏部分的维修费用。至于其将平板电脑交由他人维修,并不能免除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经调解,利某同意赔偿梁先生平板电脑屏幕维修费用1000元并现场通过微信转账,该起消费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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