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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消保委解读未成年人消费维权:守护孩子的消费权益
来源: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5-5-21 10:3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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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儿童节即将来临,未成年人的消费权益问题再度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每年,总有一些“熊孩子”瞒着家长肆意消费,引发不少纠纷。那么,未成年人的哪些消费行为能得到法律认可?哪些又不被承认?家长在其中是否存在过失责任?今天,瑞安市消保委就为大家深入剖析这些问题。

先来看一个真实案例。2025年4月下旬,一位家长反映,自己上小学5年级的儿子在一家玩具店花费1200多元,购置了大量奥特曼、机甲战士等卡通卡片和玩具,现在要求退货退款。经调查发现,这些卡片和玩具并非一次购买,而是从正月初开始,近3个月的时间里陆续买入,每次消费几十元不等,仅有一次花费150余元,花销的钱来源于祖父母给的压岁钱。消保委分会介入调解时,大部分卡片已拆封,只有价值200余元准备送给其他小朋友的卡片尚未拆封。最终调解结果是,未拆封的200余元卡片全额退款,其余部分不支持退货退款。

很多人不禁疑惑,为何家长的诉求未得到全面支持?这就不得不提到《民法典》第十九条。其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

理解这一法条,需要掌握一些相关法律知识:

1. 民事行为能力:指民事主体以自己的行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八岁以上的未成年人(16周岁以上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者除外 )虽具备一定行为能力,但智力发展尚未完善,社会生活经验不足,认识与判断能力较弱,对复杂事物难以完全成熟地认知与判断,自我保护能力也不完全具备。所以,法律赋予他们一定的、与其认识和判断能力相适应的行为能力,他们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 须经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效力待定):鉴于法律将八岁以上未成年人视为特殊保护群体,他们不能完全独立进行民事活动,需家长参与。像大额消费、处理财产、变卖贵重收藏品、签订培训合同等事项,都要得到家长同意。

3. 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常见的如购买文具、零食、乘坐公交车、小朋友之间小额礼物赠与等。消费价值不高的商品和服务行为无需家长确认才有效,经营者与之交易亦受法律保护。不过,小额消费的边界较难确定,参考一些小额游戏充值司法判例,通常认为100元以下在合理范围内,现实中很多纠纷调解工作人员也认可这一标准。但需注意,100元以下只是相对标准,各地经济发展不一,东西部差距、城乡及个人收入存在差异,评判标准也会不同,具体范围要依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收入程度判断,不存在绝对公平,只有相对合适。

4. 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主要包括接受红包、奖学金、赠与;继承遗产(但处分需家长同意 )。

回到上述案例,此次消费并非一次性大额消费,而是近3个月内陆续小额支付购买,无明显不合理因素。除一次约150元外,其他消费金额无异常,相信大家至此已理解为何家长诉求未获全面支持。

现实中的问题远比这个案例复杂,瑞安市消保委为广大家长提供以下维权指南:

1. 发现孩子大额消费怎么办:首先是取证,投诉或司法诉讼时,提交证据是基础,要保存交易记录、聊天截图、录制孩子操作过程的视频等,详细记录事情经过,提出合理诉求。其次是积极解决纠纷,最佳方式是自我和解,联系商家协商退款;若协商不成,可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2. 未雨绸缪防范于未然:孩子到8周岁左右,开始体会花钱的快乐,初中孩子更甚。因此,家长要管好手机钱包,设置支付密码和青少年模式,定期检查微信/支付宝账单,对孩子进行财商教育。

3. 加强对未成年人现金消费监管:若发现家长存在明显放任行为,需承担部分责任。

瑞安市消保委再次提醒家长,孩子从8岁起进入法律上的“半自主”阶段,学校和社会生活使其知识面和见识迅速扩大,精彩世界吸引着他们,成长中难免出现不当消费和纠纷,家长务必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人生观。

再次重点强调,家长们一定要看好支付密码!

您好,有什么可以帮助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