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活体宠物纠纷,临海消保委帮忙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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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日前,戚先生向临海市消保委投诉:自己通过微信支付了1028元向某商店购买了一对宠物乌龟,收到货后发现商家发错品种,并与图片详情售卖的乌龟相比,自己收到的体型明显偏小,当即尝试联系商家换货,但多次联系均未得到回应。
【处理过程及结果】:
临海市消保委的工作人员在接到投诉后,联系该商家查验交易记录及沟通证据。经核实,商家最终承认发货存在疏忽。因同品种乌龟不同规格存在差价,且消费者愿意保留货物。最终,经工作人员协调沟通,该商家同意退还规格差价100元。戚先生对此结果表示接受,双方达成和解。
【案例评析】: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临海消保委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在经营、饲养宠物时一定甄别是否为外来物种。未经批准,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各国生物安全法》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时应选择正规平台交易,避免私下转账,下单时须明确约定品种、规格、年龄等关键参数,收货时应录制开箱视频,第一时间确认商品状态,并保留聊天记录及支付凭证,避免不必要的消费纠纷。同时,消费者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可及时拨打12345,向当地消保委进行投诉举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