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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宁夏银川举办全国消协组织法律理论与实务培训班,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田利珍在会上作典型发言。发言以“构建维权品牌体系 创新公证提存机制 着力提升消费维权法治化水平”为题,分享了山东在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消法实施条例》)和开展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方面的创新实践和工作成效。自《消法实施条例》颁布以来,山东省消协加强宣传引导、创新工作机制、打造维权品牌,全力做好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抓好全员教育和全社会宣传,成效显著
一是创新创业教育引导,打造品牌矩阵。以贯彻落实《消法实施条例》为主线,构建了多层次宣传教育体系。通过组建专业宣讲团,以消费教育“五进”活动和全省系统业务培训班为载体,组织专题授课210场,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创新打造“鲁小满”消费维权品牌,通过微课堂、案例解说等形式构建消费指引体系,消费者对条例知晓度达80%。
二是条例实施与工作效能提升深度融合。山东省消协以条例实施为契机,着力解决消费者关心的实际问题:规范酒店行业取消订房退款等经营行为;推动半成熟小区物业基础设施适配特殊群体需求;深入研究新能源汽车、商品服务期权化等新消费模式的监管建议。
三是制度建设与普法宣传同步推进。积极参与《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工作,完善“消费者组织”专章,将社会关注纳入立法重点。制定多个领域合同示范文本和争议解决指南。创新“非遗传承+普法宣传”模式,通过山东快板等生动形式宣传条例内容。
二、创新公益诉讼机制,公证提存破解难题
一是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山东省消协与检察机关建立案件线索移送、诉前衔接、调查取证、协同共治等4项协作机制,制定公益诉讼赔偿金管理办法和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工作导则。
二是创新公证提存机制。针对公益诉讼赔偿金管理难题,创新推出公证提存机制,将赔偿金提存至公证机构,实现资金存管与拨付功能,增强资金使用公信力与监督有效性,该机制已在实践中获得法院判决确认。
三是典型案例取得突破。在临沂市消协和当地检察院的支持下,山东省消协对贺某等12人非法收集个人信息、注册平台账号非法获利50余万元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并胜诉,法院判决支持了省消协的诉讼请求,责令被告删除非法获取的个人信息、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赔偿金。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山东创新推出公证提存的赔偿金管理机制,将赔偿金提存至公证机构,实现了赔偿金的存管与拨付功能,为后续可能的个体赔付提供制度保障,增强了资金使用的公信力与监督有效性。
三、从探索到全国示范,创新实践得到广泛认可
一年来,山东省消协在贯彻落实《消法实施条例》和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公益诉讼案件的成功办理不仅为全省类似案件提供了司法实践样本,也为全国消协系统开展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提供了有益借鉴。该案被评为全省个人信息保护优秀典型案例,为国家立法提供了实践参考。
下一步,山东省消协将继续深化条例贯彻落实工作,完善消费维权制度体系,创新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机制,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