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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林消协亮剑 健身预付款“霸王条款”终被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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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
2026-8-13 14:3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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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守初心履职尽责,高效处置消费纠纷

虎林市消协自2026年1月完成社团法人注册登记以来,扎实推进消费维权各项工作。作为鸡西市下辖县域中首个完成社团法人登记的消费者协会,面对预付消费,线上消费等新业态纠纷攀升的压力,在目前只有2名在岗工作人员的情况下,勇于啃“硬骨头”,近期成功调处一起健身预付卡消费纠纷,切实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近日,许女士在虎林市一家健身机构办理预付式健身卡并完成缴费,后因身体健康状况不佳,医嘱明确不适宜健身,客观上无法继续履约消费,遂向商家申请退还剩余3000元预付款。但商家以店内单方规则及办卡协议中“费用一经缴纳,概不退还”的条款为由,拒绝退费。许女士多次私下协商无果,无奈之下向虎林市消费者协会投诉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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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释法明理柔性调解,依法依规促成全额退款

接到投诉后,虎林市消费者协会第一时间启动消费纠纷处置流程,工作人员细致梳理缴费凭证、微信聊天记录、办卡协议等证据材料,全面核实纠纷前因后果,厘清双方权责边界。调解期间,工作人员向健身机构负责人开展精准普法,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释法:经营者单方拟定“费用一经缴纳,概不退还”的格式条款,属于排除消费者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返还预付款法定权利的不公平霸王条款,依法自始不具备法律效力;经营者收取预付款后,消费者因身体健康原因被医嘱禁止健身、客观无法接受服务的,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全部剩余未消费预付款。秉持法理与情理并重原则,工作人员组织双方开展面对面磋商,耐心疏导对立情绪,引导经营者正视自身法定义务,摒弃霸王条款思维,主动履行退费责任。经过多轮细致沟通,商家充分认识到自身经营存在不合规情形,最终与消费者达成和解,退还许女士剩余预付资金3000元,这起僵持许久的消费纠纷圆满化解。许女士专程将印有为民解忧、秉公维权字样的锦旗送至虎林市消费者协会,由衷感谢工作人员依法依规调处健身预付卡消费纠纷。

三、温馨提示普及知识,引导安全理性消费

广大市民办理健身卡、储值卡、课时卡等预付式消费业务时,牢记三大消费原则:一是理性充值,切勿一次性大额预缴资金,优先选择短期、小额储值模式,降低资金风险;二是细读合同,逐条审阅协议条款,坚决拒绝“一经缴费不予退款”“过期作废”等霸王格式条款;三是留存证据,妥善保管缴费小票、转账记录、服务合同、聊天记录等凭证。

如遭遇消费侵权、商家拒不履约、无故拒退余款等情况,可通过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网站、微信及支付宝小程序)线上提交投诉,或直接向属地消协组织进行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编辑:武文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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