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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海豚遭千人维权后续:否认“跑路”并发布转课方案
来源:中国消费者网
2024-7-22 10:3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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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中国消费者》微信公众号就“乐海豚因闭店遭上千位宝妈集体维权”一事进行了报道,引发消费者广泛关注。

近日,受访者咻咻妈妈再次向《中国消费者》杂志记者反映,其收到了乐海豚品牌创始人发布的解释声明,声明称“这两年倒下的机构太多了,我们理解消费者对此类事件的恐慌,但(乐海豚)并不是大家所想的连夜‘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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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咻咻妈妈还收到了乐海豚销售人员发布的一份转课方案,方案中共有浙江省温州市当地的13家培训机构承接转课服务,包括英语、戏剧、舞蹈等门类的课程。记者打电话向上述机构咨询,其中,“天湖芭蕾机构”坦言承接转课服务是受乐海豚之托,部分机构表示除正常课时兑换外,还需消费者补交数十元的课时费。

转课方案提示消费者,可通过微信扫描“温州转课登记”二维码后填写转课信息,机构有公益课时,也有后续需要补贴最低成本的课时,消费者可以全部选择免费的,也可以选择部分免费、部分付费等不同的组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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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乐海豚发布的转课方案,不少消费者表示“难以接受”。咻咻妈妈告诉记者:“这些承接转课服务的机构不仅更改了课程内容,而且距离乐海豚原门店很远,消费者后续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对此,中消协律师团律师曲保纯告诉记者,消费者如果接受上述转课方案,需要先对承接转课服务的机构进行实地核实,确认其是否有服务变更合同的履行能力,同时确认好变更合同的主体,以防进一步产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如不同意转课,应重点关注与原机构签订服务合同的具体条款以便后续追回剩余款项。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记者通过企查查公开信息和消费者提供的资料查询到,乐海豚印象城店规模为10名员工的“小微企业”,成立日期为2022年9月1日。法定负责人于2023年11月2日发生变动,已由姜蓉蓉变更为倪庆平,股东结构中持股比例最高的还是姜蓉蓉。对此,有消费者表示其法人更变目的存疑。

对此,乐海豚在发给消费者的声明中解释称,“企业法人是我(品牌创始人)的家人”“并不是大家所说的‘背债人’”。为进一步核实乐海豚的经营状况,记者多次致电乐海豚印象城店店长胡某,电话均未接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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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法定负责人变更是否能判定机构存在跑路逃避责任的行为,责任追加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北京市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包平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一般情况下,法定负责人只是企业的职务并不承担责任,相比法定负责人变更,消费者更应该关注股东结构的变化。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于7月1日正式施行,其修改的一个亮点就是在诉讼审判阶段可以直接将没有实缴出资的股东追加为被告来代替公司偿还债务。

根据新公司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或者已到期债权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提前缴纳出资。这次首次明确以立法的形式规定了非破产、解散情形下的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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