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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擅自转团、服务转包,消费者如何维权?
来源:中国消费者网
2024-8-5 9:2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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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8月,暑期旅游热度持续攀升。《中国消费者》杂志记者调查发现,一些旅行社将全部或部分服务转包给其他机构或个人,而事先并未告知消费者,一旦发生意外,旅行社与转包方之间往往相互推卸责任,使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面临重重困难。

7月8日,消费者小布(化名)通过成都当地一家旅行社报名参加了5天的川西游。行程第2天,小布和同团的一行人从松潘往汶川走,路上一直在下雨。“车开到叠溪镇石大关隧道附近,前方有泥石流无法通行,我们被迫滞留在叠溪古城附近,司机找了个民宿让我们住下,结果3天后才通车,而这已经是5天行程的最后一天了,我们相当于哪儿也没去成。”于是,小布和团友们向导游提出退还未履行的旅游费用。

小布告诉记者,导游给出的解决方案,要么变更行程去都江堰,要么每人赔偿100元。“我们当然不同意了,因为很多人都是请了年假出来旅游的,得按时回去上班,而100元的赔偿实在是太少了,根本无法接受。”小布随后电话联系旅行社,结果旅行社工作人员表示,小布他们这个团实际上转包给了另外一家成都的旅行社,他们并没有参与这个团的服务,因此不能解决这个问题。“明明是这家旅行社擅自转团、服务转包,现在出了问题就说跟自己没关系了!”小布气愤地表示。

记者了解到,近期由旅行社擅自转包服务引发的旅游纠纷不在少数。湖南消费者媛媛(化名)表示,她最近也遭遇了旅行社擅自转包的情况。

前不久,媛媛准备和她的三位闺蜜一起去青海旅游,想着省心就报了个旅游团。“因为之前看过一些不好的新闻,所以我当时还留了个心眼,要求旅行社把营业执照发给我,我在网上查了一下,发现这家旅行社还是很正规的。”不过,考虑到大西北这么远,媛媛还是不太放心,“我就又让旅行社把电子合同发过来仔细核对了一下内容,发现该有的条款都有,保险啥的也都没问题,然后我就没那么警惕了。”

随后,媛媛将旅游合同发给了同行的一位朋友,“因为前期都是我负责对接旅行社,所以我朋友对旅行社的名字并不太清楚,于是她就按合同上面盖章的旅行社名称上网查了一下,发现那个旅行社刚被西宁旅游管理部门列在被投诉次数较多的名单里。”朋友随后把那个名单发给媛媛,表示这个旅行社可能有问题。

QQ截图20240805092304_副本.jpg

“我当时一看觉得纳闷,这黑名单上也没有我们要参加的旅行社呀,朋友就说让我赶紧再看看合同,看完我就懵了,这才发现上面签约盖章的旅行社竟然是另外一家。”媛媛表示,当时被吓了一跳,马上联系和她对接的那个人,问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和她对接的旅行社和签合同的旅行社不是同一个?

媛媛说,对方在电话里支支吾吾解释了半天,表示和签约的这家旅行社是合作关系,让媛媛放心。“事先只字未提,发现了才承认!”媛媛认为,旅行社的做法让她们无法再信任,“毕竟都是女生,要去的还是大西北这些偏远地方,就算有合同约定,如果不遵守我们也拿他没办法……”经过一番权衡,几个女生最后还是选择了和这个旅行社解约,“我们也是真的没想到,居然还能有这种操作!”

QQ截图20240805092330_副本.jpg

记者调查发现,像前述案例中出现的消费者跟一家旅行社接洽付费,合同签约方却是另一家旅行社,这种层层“转包”的现象已成为旅游行业的“潜规则”。有业内人士表示,由旅行社擅自“转包”引发的责任“转移”问题,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破坏了旅游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也让人们对旅游行业的信任度大减。

北京君豪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斌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游客享有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若旅行社未经旅游者同意将业务转让给其他旅游经营者的,旅游者可要求解除合同并追究旅行社违约责任;若旅行社擅自转团,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遭受损害的,旅行社应与实际提供旅游服务的旅游经营者一并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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