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
关注我们
中国消费者
公众号
中国消费者
微博
中国消费者
抖音号
315评测
抖音号
优酷“收官礼”再现“套娃收费”,律师:涉嫌侵害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
来源:中国消费者网
2025-7-28 10:13:22
分享文章让更多人看到
分享
分享到
新浪微博
微信好友

微信扫一扫分享

近日,优酷《以法之名》因推出“收官礼”付费活动引发消费者集体吐槽——用户购买VIP、SVIP会员后,仍需额外支付18元才能解锁大结局。这一“会员之上再付费”模式,被消费者质疑“套娃收费”新变种。

《中国消费者》杂志记者调查发现,优酷平台在《以法之名》“收官礼”付费活动中存在显著信息提示缺失问题。平台不仅将SVIP会员关键权益条款隐藏在需多次跳转的冗长协议中,且未在开通SVIP会员过程中明确提示“需额外付费解锁大结局”这一核心消费信息,直至剧集尾声才突然出现“收官礼”标签收取额外费用。多位专家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类做法不仅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还暴露出平台商业伦理缺失问题,有损整个行业的良性竞争生态。

QQ20250728-095648.png

消费体察:

付费提示“隐身”,SVIP会员现权益“迷宫”

在优酷热播剧《以法之名》“收官礼”付费争议持续发酵之际,《中国消费者》杂志记者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对优酷视频App开通SVIP会员及其合同细则展开消费体察。

QQ截图20250728095713_副本.jpg

记者实际注册过程中发现,在优酷视频App下方导航栏的会员专区中,会员购买页面虽设有SVIP会员权益一览表,但仅标注“折上折,每月10张券”等笼统权益。

QQ20250728-095752.png

对享受权益的具体解释仅以小字标注:“部分热播剧集限时活动,SVIP可享额外提前看,详见活动页面”“详细权益以会员协议为准”。

QQ20250728-095910.png

随后,记者在购买会员页面的支付按钮下找到了以灰色小字标注的《优酷系列会员服务协议》,平台将会员权益详情隐藏在冗长的《优酷系列会员服务协议》中,而想要了解SVIP会员具体享受权益,需消费者再次通过跳转链接查看。其中,“SVIP尊享”下设40类权益条目。

QQ20250728-095927.png

值得注意的是,记者开通优酷SVIP会员过程中,全程未发现优酷会员中心“热剧抢先看”权益有关明确的、显著的有关“收官礼”付费的说明,播放界面的“选集”专区有小字标注“追剧日历”,但“追剧日历”末尾仅标有开启大结局收官礼的具体日期。

QQ20250728-095946.png

在注册过程中,记者发现,优酷平台会员权益表述模糊,类似“额外付费的特别说明”关键收费条款被隐藏在冗长的会员服务协议中。

QQ20250728-100010.png

芦云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律师]

专家观点:“埋坑式”收费涉嫌侵害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

未显著提示会员观看结局会额外收取“收官礼”,这种收费规则的事后告知方式,侵害了消费者哪些合法权益?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律师芦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网络视频平台有义务明确告知用户付费后可享受的对应权益,而平台若未在显著位置提示可能额外收费或“收官礼”相关收费规则,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同时,消费者开通SVIP会员时,并不知道临近大结局还需付费观看,这种“埋坑式”收费剥夺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QQ20250728-100027.png

平台设置层层关卡将“会员特权详情”关键条款隐藏在冗长的会员服务协议中,是否同样涉嫌侵权?

对此,芦云分析认为,此类问题的核心在于平台通过冗长的会员服务协议和模糊条款虽可规避法律的合规性,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至第四百九十八条规定,若格式条款未以显著方式提示用户,且对消费者不公平,仍可能被认定为霸王条款,进而认定合同条款无效。

QQ20250728-100048.png

芦云进一步强调,目前,部分视频平台的会员协议文本存在“知情障碍”。平台将关键条款隐藏在冗长的会员服务协议中,采用小字体、专业术语等不易理解的形式呈现,且未对“可能额外收费”进行显著提示。在芦云看来,这种设置导致消费者在点击“同意”时,实际上难以真正理解协议内容。同时,案例所涉及的优酷“收官礼”收费属于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重大条款变更,应当与消费者协商一致,而不得以“用户已同意协议”为由单方面增设付款门槛或变更服务合同。即便协议中存在概括性授权条款,但因其未满足“显著提示”要求,应当作出不利于格式条款提供方的解释。

QQ20250728-100109.png

朱巍

[北京市电子商务法法治研究会副会长]

专家观点:商业伦理缺失,短视型盈利恐毁行业根基

当“会员”成为“套娃式收费”的代名词,视频平台究竟是继续钻研收费“套路”,还是应回归优质内容的竞争本质?

北京市电子商务法法治研究会副会长朱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些隐藏在格式合同中的“收费陷阱”,不仅可能构成法律问题,还折射出行业发展的深层问题。

朱巍指出,此事件的关键在于平台与用户之间的协议约定。若平台在协议中未明确告知额外收费,则涉嫌违约。而即便平台试图通过格式条款规避法律责任,这种做法在商业伦理上也存在严重问题。比如,平台在剧情发展到高潮时突然推出付费解锁,这明显是利用用户“追更”心理,想方设法“割韭菜”;更有甚者通过剧情悬念“拿捏”用户,临时增设付费点播,本质是将用户喜好转化为“割韭菜的工具”。

视频平台涉“套娃收费”争议背后,反映出平台的短视盈利模式,即忽视内容质量沉迷“挣快钱”,最终透支消费者信任,当消费者发现会员权益不断缩水,平台信誉将严重受损。

“视频平台应该把精力放在提升内容质量上,而不是钻研如何从用户口袋里多掏钱。只有优质内容,才是行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朱巍呼吁,视频平台需进一步明确付费规则,杜绝“埋坑式”条款和随意变更服务内容。同时,以优质内容为本,回归行业竞争本质,打造真正值得消费者信任的良好生态。(本文专家观点仅代表本人)

您好,有什么可以帮助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