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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3月全国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价格举报情况,交通运输业依然是举报热点。3月,全国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共接到价格举报投诉、咨询、信访总计55713件,同上月数据相比环比上升34.41%。经济制裁总金额为2.42亿元,其中退款0.59亿元,没收0.92亿元,罚款0.91亿元。
在价格举报件中,价格咨询49788件,占89.37%(1月为87.49%,2月为89.19%);价格举报3340件,占6.00%(1月为7.24%,2月为5.91%);价格投诉2531件,占4.54%;价格信访54件,占0.10%。数据显示,12358价格举报工作量的绝大部分仍然是价格咨询。同时拨打12358电话反映价格违法行为、咨询价格政策依然是优先选择。
在价格举报件中,前五位依次为:交通运输15388件(停车收费8793件,出租车2604件,公路运输1179件),占27.63%;教育6996件(社会培训5724件,学前教育527件,义务教育135件),占12.56%;房地产及物业管理5596件(物业收费3863件,房屋价格342件,房屋中介248件),占10.05%;商品零售4758件(实体店购物2816件,电子产品820件,网购457件),占8.54%;医药3506件(医疗机构1953件,药品经营企业928件,药品生产企业42件),占6.30%;以上五项合计占总数的65.08%。
价格举报件中,最多的五个省区市依次为:北京市7463件,占13.37%;江苏省4617件,占8.27%;重庆市4400件,占7.88%;上海市4070件,占7.29%;山东省3314件,占5.94%。最少的五个省区市依次为:西藏自治区0件;新疆兵团38件;青海省102件;吉林省348件;海南省356件。结合数据分析可以看出,群众维护自身价格权益意识与所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呈正相关,同时和人口稠密程度也呈正相关。
根据2015年3月各类价格举报数据分析结果,全国价格举报工作显现出举报量增加、热点转换等特点。国家发改委指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强化价格监管工作,一是随着举报量的增加,要采取可行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二是要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近期热点行业变动较大,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及时掌握季节性价格举报热点变动规律,加强节日期间或特定时期相关行业价格违法行为的专项检查和巡查工作。“五一”假期将至,各地应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规范市场价格秩序,营造良好的节日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