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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气源和销售价格有望放开
来源:发改委网站
2015-4-23 9: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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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据发改委网站消息,价格改革一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也是推进重点领域改革的关键所在。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司长许昆林表示,为进一步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分析,全面提升服务宏观调控的能力,价格司与国家粮油信息中心、上海期货交易所、中国指数研究院等10家机构建立了全面合作机制,今后将在价格监测数据、价格形势分析、价格信息平台建设等三个方面加强合作。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先后开展了进出口环节、行政审批前置服务,以及随价格收取的附加费等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目前,正在研究拟定规范市场价格行为、规范政府定价行为的有关规定和办法,一方面强化价格放开后的调控和监管,维护良好价格秩序,另一方面加强对定价行为的监督和约束,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此外,许昆林还表示,加快推进资源能源价格市场化。按照“放开两头、管住中间”的思路,价格司研究提出能源领域价格市场化改革的操作方案。电价改革先行一步,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下发之前,率先在深圳市、内蒙古西部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日前又将安徽、湖北、宁夏、云南四省区列入先期试点范围,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单独核定输配电价。今年还将扩大试点范围,推动放开上网、销售侧的竞争性业务和竞争环节价格。顺利完成天然气价格改革“三步走”计划,今年4月1日实现非居民用天然气存量、增量天然气价格并轨,试点放开除化肥企业以外的直供用户价格。至此,40%气源价格实现市场化。接下来将研究拟定管输价格管理办法,逐步放开天然气气源和销售价格。

此外,为保证价格工作于法有据、依法推进,价格司正在全面推进依法治价。启动中央和地方定价目录修订工作,确保目录外没有定价权。目前中央定价目录已完成修订初稿,近期将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已批复上海定价目录,并初审了12个省的定价目录,今年计划完成全部地方定价目录修订工作。同时,修订涉及价格改革的法律法规,目前国务院法制办已初核同意,近期将分别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或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价格司还成立专业工作组,启动《价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工作,已完成初稿,正在征求地方价格主管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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