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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第2季度,质检总局组织开展了童鞋等27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涉及日用及纺织品、电子电器、农业生产资料、机械及安防和电工及材料等5类产品。
2015年第二季度,共抽查了天津、上海、江苏、福建、广东等5个省、直辖市78家企业生产的78批次移动电话用锂离子电池产品。
抽查发现有6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0.2ItA放电、低温放电、热滥用项目。
不合格产品名单
东莞市安德丰电池有限公司 广东省 移动电话用锂离子电池(3.8V锂离子电池17.68wh) / EB-BW201BBE 2020mAh 2015-03-09 不合格 0.2ItA放电、低温放电
深圳市恒丰源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省 移动电话用锂离子电池(智能手机专用电池) 恒丰源 适用于三星N7100 3100mAh 2015-04 不合格 0.2ItA放电
深圳尼奥库珀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省 移动电话用锂离子电池(锂电池) MX4 MX4 2100mAh 2014-12-20 不合格 热滥用
深圳市锐讯天成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省 移动电话用锂离子电池(锂离子电池) Yoobao YB-i9500 2600mAh 2015-03 不合格 热滥用
东莞市金橙能源有限公司 广东省 锂离子电池 / 5C 600mAh 2015-04 不合格 0.2ItA放电
爱米士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广东省 移动电话用锂离子电池 / B800BC 3.8V 3200mAh/12.16Wh 2015-04 不合格 热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