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安尔达等6批次电动车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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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sp; 四川省成都市工商局近日公布了2015年第三季度电动自行车商品质量抽检不合格商品信息。结果显示,有6批次样品不合格。其中,安尔达品牌占3批次,均因“质量含电池≤55kg”这一指标不合格。
据悉,此次抽检覆盖包括成都市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青白江区、彭州市、都江堰市等区域内的部分电动自行车经营部。本次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主要问题是整车质量超重。
本次抽检委托四川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承检,依据《成都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车速、制动性能、整车质量、脚踏行驶能力、车胎宽度、蓄电池标称电压、限速装置、不可调节最高车速、电动机功率、装饰宽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检中发现的6批次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主要问题是整车质量超重。其中,成都安尔达电动自行车厂生产的3批次样品不合格,包括批号为2015.05.11、规格为TDT62Z的1批次产品,批号为2015.07.30、规格为TDT57Z的1批次产品,以及批号为2015.03.19、规格为TDR34Z的1批次产品。成都倍特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5.07.16、规格为TDS01Q和批号为2015.05.26、规格为TDS09Q的两批次产品不合格,四川圣峰车业有限公司
生 产 的 批 号 为2015.01.09、规格为TDR18Z的1批次产品不合格。
目前,成都市工商局已责令经营者下架退市不合格商品,对经销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同时,该局要求经营者进行整改,经整改复查合格后方可销售。
据悉,此次抽检覆盖包括成都市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青白江区、彭州市、都江堰市等区域内的部分电动自行车经营部。本次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主要问题是整车质量超重。
本次抽检委托四川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承检,依据《成都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车速、制动性能、整车质量、脚踏行驶能力、车胎宽度、蓄电池标称电压、限速装置、不可调节最高车速、电动机功率、装饰宽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检中发现的6批次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主要问题是整车质量超重。其中,成都安尔达电动自行车厂生产的3批次样品不合格,包括批号为2015.05.11、规格为TDT62Z的1批次产品,批号为2015.07.30、规格为TDT57Z的1批次产品,以及批号为2015.03.19、规格为TDR34Z的1批次产品。成都倍特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5.07.16、规格为TDS01Q和批号为2015.05.26、规格为TDS09Q的两批次产品不合格,四川圣峰车业有限公司
生 产 的 批 号 为2015.01.09、规格为TDR18Z的1批次产品不合格。
目前,成都市工商局已责令经营者下架退市不合格商品,对经销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同时,该局要求经营者进行整改,经整改复查合格后方可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