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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10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其中,有2批次水产制品不合格,分别是:
天猫金鹏旗舰店(经营者为山东省威海云图贸易有限公司)在天猫商城(网店)销售的、标称山东省威海云图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山东省青岛海运昌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鳕鱼片,其中N-二甲基亚硝胺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辽宁省沈阳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太原街分店销售的、标称辽宁省大连北海明珠商贸有限公司委托辽宁省大连三山岛海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寿司烤紫菜,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辽宁省大连三山岛海产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辽宁省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研判后,对其提出的异议不予认可。
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N-二甲基亚硝胺
N-二甲基亚硝胺是N-亚硝胺类化合物的一种,是国际公认的毒性较大的污染物,具有肝毒性和致癌性。目前由N-二甲基亚硝胺引起的急性中毒较少,但如果一次或多次摄入含大量N-亚硝胺类化合物的食物,也可能引起急性中毒。《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N-二甲基亚硝胺在水产制品(水产品罐头除外)中的最大限量值为4.0μg/kg。熟制动物性水产制品中N-二甲基亚硝胺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原料腐败所致或加工过程中污染所致。
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不是致病菌指标,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藻类及其制品》(GB 19643—2016)中规定,即食藻类制品中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菌落总数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测结果超过3×104CFU/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GB 2717—2018)中规定,酱油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菌落总数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5×104CFU/mL,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测结果超过5×103CFU/mL。即食藻类制品、酱油中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也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或储运条件不当等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