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投诉举报行为,营造文明有序、诚实守信的维权环境,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秩序与良好风尚,引导群众理性维权、诚信投诉,杜绝恶意投诉、虚假举报、无理缠诉等不良行为,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文明诚信投诉公约。全体投诉人、被投诉单位及投诉处理工作人员共同自觉遵守、严格执行。
一、总则准则
1. 本公约适用于所有通过各类平台、渠道提出投诉、举报、诉求反馈的个人及单位,以及承接、办理、回复投诉事项的工作人员和责任单位。
2. 投诉维权遵循实事求是、诚实守信、文明理性、依法依规的原则,坚持有理有据、合理合法,杜绝虚假夸大、恶意诬陷、缠访缠诉行为。
3. 维护公平公正的维权秩序,尊重公共资源与工作人员劳动成果,杜绝滥用投诉权利、浪费公共服务资源的行为。
二、文明投诉行为规范
1. 理性表达诉求。投诉过程中自觉遵守公共秩序,语言文明、态度平和,不使用侮辱、谩骂、威胁、挑衅等过激言语,不采取吵闹、滋事、扰乱办公秩序等不当方式维权。
2. 规范投诉渠道。严格通过官方正规投诉平台、热线电话、线下窗口、信访渠道等合规途径反映问题,不私自发帖造谣、网络刷屏、恶意舆论造势,不越级滥诉、重复滥投。
3. 尊重处理流程。自觉遵守投诉办理时限与工作流程,耐心等待核查处理结果,不频繁催办、恶意督办、无理纠缠工作人员,不干扰正常办公秩序。
4. 尊重事实真相。客观描述事件经过,不歪曲事实、断章取义、夸大问题,不隐瞒关键信息,完整、真实反馈问题细节,配合工作人员核查取证、调查核实。
三、诚信投诉自律约定
1. 坚持真实投诉。坚决杜绝虚假投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等行为,不得虚构问题、夸大损失、谎报情况,不得以投诉为借口谋取不正当利益。
2. 杜绝恶意维权。不以报复、刁难、勒索他人或单位为目的发起投诉,不针对同一已办结、无争议事项反复投诉、多头投诉、批量投诉,不恶意批量举报、刷屏投诉。
3. 恪守契约诚信。对自愿协商解决、已达成和解、已签字确认办结的事项,不再无故反悔、重复追责、再次投诉,信守承诺、文明收尾。
4. 严禁投机牟利。杜绝以职业投诉、恶意打假、批量索赔为目的的商业化投诉行为,不利用投诉机制谋取私利、扰乱市场秩序和行业环境。
四、投诉处理工作准则
1. 履职尽责、公正高效。工作人员秉持公平公正、为民服务宗旨,认真受理每一起合法合规投诉,耐心倾听诉求,规范登记、精准核查、限时办结、及时回复。
2. 文明服务、耐心细致。对待投诉群众热情礼貌,主动答疑解惑,依规告知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及反馈方式,积极协调解决合理诉求,杜绝推诿扯皮、敷衍了事、态度生硬。
3. 坚守诚信、秉公办事。严格依据事实和法律法规处理投诉,不徇私偏袒、不弄虚作假、不隐瞒问题,如实核查、如实反馈,保障处理结果真实有效、公平公正。
4. 规范履职、严守纪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护投诉人、被投诉人合法权益,严守隐私信息,杜绝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违规操作等行为。
五、违规行为处置规则
1. 对文明素养缺失、言语过激、行为失范的投诉人,工作人员将予以劝导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扰乱办公秩序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2. 对虚假投诉、恶意举报、诬告陷害、重复无理缠诉的行为,一经查实,将记录诚信不良信息,纳入诚信管理台账,予以警示约谈、批评教育。
3. 对以投诉为名敲诈勒索、谋取不正当利益、扰乱公共秩序和市场秩序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 对工作人员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弄虚作假、违规履职的,依规予以通报批评、问责处理,严肃追究岗位责任。
六、倡导与愿景
真诚倡导每一位市民、经营主体、工作人员自觉遵守本公约,树立文明维权、诚信投诉、理性诉求、依法办事的良好风尚。坚守诚信底线、恪守文明准则,合理合法表达诉求,尊重劳动、敬畏规则、坚守正义,共同营造规范有序、诚信和谐、文明高效的投诉维权环境,共建文明法治、诚信友善的社会氛围。
本公约自发布之日起自觉遵守、共同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