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服务被“莫名开通”,该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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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消费者王女士平时使用手机主要是打电话,偶尔浏览网页,一直使用基础通讯套餐,每月费用在38元左右。但最近几个月,王女士发现手机话费突然增加了不少,这让她十分疑惑,于是前往营业厅查询账单明细。结果显示,她的手机套餐被莫名其妙开通了一项名为“娱乐资讯包”的 增值服务,每月收费15元。王女士明确表示,自己从未主动申请过这项服务,且服务开通前,也未收到任何来自运营商的通知或确认信息。王女士认为,运营商在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开通增值服务,严重侵犯了她的合法权益。
【案例点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规定,本案中,一是运营商在开通增值服务前未通知王女士也未告知其服务的金额、内容等具体情况,侵犯王女士的知情权。二是运营商在未得到王女士明确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为其开通增值服务,剥夺了王女士的自主选择权。三是运营商擅自开通套餐的行为导致消费者被迫支付不合理费用,涉嫌强制交易。
(案例来源: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国消费者》杂志2025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