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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7日下午,襄阳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五届会员大会顺利召开。本次大会共完成十二项议程,选举产生第五届理事、常务理事和新一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大会审议通过了第四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财务报告、第五届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章程(修正草案)》、章程修改说明、零会费制度等多项决议草案。

襄阳市消费者委员会第四届理事会会长胡启敏向大会作《襄阳市消委第四届理事会工作报告》。报告总结了从2014年5月第四届理事会以来,襄阳市消委在组织和领导全市消委系统工作中所做的成绩。十二年来,全市各级消委组织累计受理消费者投诉5005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788.95万元。襄阳市消委先后获得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消协系统消费维权先进单位、全省消委系统消费维权先进集体、全市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市三八红旗集体”等多项荣誉。消委组织的公信力、影响力得到进一步提升,维权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本次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共68人,其中会长1人、副会长6人(含秘书长1人),常务理事21人,其他理事47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涛全票当选为新一届会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宇,市数据局(市行政审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邱伟,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武全,市教育局二级调研员唐志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调研员王怀亭、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主任魏海霞等同志全票当选为副会长。同时,魏海霞兼任秘书长。

新任会长刘涛与离任会长胡启敏握手留念
大会审议通过《襄阳市消费者委员会章程(修正草案)》等多件议案后,新当选会长刘涛作了讲话。他指出,新一届理事会要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工作:坚持党建引领,把牢正确工作方向;坚守为民初心,深耕主责主业;凝聚共治合力,优化消费环境;强化自身建设,锻造过硬履职队伍。
襄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李薇薇代表民政部门全程监督大会流程并做总结致辞。
大会最后,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蔡浩讲话,代表湖北省消委肯定了襄阳市消委第四届理事会的工作,并向第五届理事会当选成员表示祝贺。他指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既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实践,也是“促消费、稳增长、惠民生”的重要支撑。一要胸怀“国之大者”,充分认识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二要聚焦“民之关切”,在服务湖北建成支点工作中再立新功;三要锻铸“维权铁军”,以过硬作风护航消费维权工作高质量发展。

大会结束后,第五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襄阳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理事会议事及工作规则(草案)》《襄阳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信息公开办法(草案)》《襄阳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草案)》等议案,选举产生副秘书长人选2名、公益律师团换届人选6名。

第五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
襄阳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新一届理事会成立后,继续以务实的作风担当作为,进一步传承优良作风、勇于创新突破,切实履职尽责,全力守护群众合法权益,全力优化全市消费环境,奋力开创襄阳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供稿: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
(编辑:武文艳)